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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体制。
《通知》的发布,是近几年推动建立现代财政治理体系的重要一步,是整体改革体系中的一环。同时,也是考虑到去年以来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后,部分地方财政收入日益承压的困难,通过调整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
改革主要举措之一是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2016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确定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有2-3年过渡期。现在,过渡期结束,《通知》确认了“五五分享”比例继续保持不变,即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这稳定了社会预期,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
改革举措之二是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通知》表示,为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通知》还要求合理确定省以下退税分担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增值税留抵退税长效机制的建立,能够让企业留抵的进项税款当期就实现退税,可以起到减少企业税金占用成本、缓和企业经营资金紧张、增加企业流动性的积极作用。但这可能给地方政府财政带来压力,因此,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既有利于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释放企业活力,又能帮助缓和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同时缓解地区分摊不均的问题。
改革举措之三是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下划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用于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
消费税改革是健全地方税体系工程的一部分。在营改增后,地方税体系缺乏主体税种,地产税一度被认为是热门的选择,但迟迟没有立法和推出。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有助于增加地方财力。2018年,中国消费税实现收入1.06万亿元,占全部税收比重接近7%,如果加上进口环节的消费税,规模更大。消费税下移有利于地方积极塑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刺激消费。
今年1-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3.7万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增长3.5%,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增长2.8%,但是,部分省市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了。经济下行与减税降费让一些地方财政面临挑战,再加上一些地方债务压力较大,从而让一些地方财政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保增长等出现困难。
在这种背景下,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压力,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优化市场环境的积极性。尤其是考虑到今年一些减税降费政策出台是在地方制定年度预算之后,地方预算此前考虑不充分,面临调整的压力。
但是,央地收入划分改革本质上还是为了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建立现代财政治理体系。目前是从收入划分调整开始,未来还会继续适时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与此同时,推进央地事权划分改革和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有助于地方政府有充足的财力为本地区人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信息来源:21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