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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九次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深化中小银行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问题,部署金融领域重点工作。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把握关键要点,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角度,高度重视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
这是四中全会要求的细化。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
根据央行网站,央行历史沿革中“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阶段为“1993年至今”。早在199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划转政策性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1995年3月,人民银行法通过,这是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上升到一个新高度。从现实操作上看,中央银行的职能和行为总是与货币稳定有关,此外还担负促进经济增长、稳定就业等职能。
央行原行长周小川曾撰文建议,加强和改进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要更好地将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结合起来。
中央银行政策目标的实现需要央行通过数量和价格两项工具达成。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
近年来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迅速,今年8月贷款利率市场化完成重要改革:贷款利率锚定新lpr。至此,原来存贷款基准利率的作用式微,mlf、逆回购等政策利率信号意义增强。此外市场还存在dr、r、shibor等多个市场利率体系,其间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厘清,从而使价格杠杆的作用更好发挥。
数量方面,2014年以后外汇占款下降,央行基础货币投放转向再贷款,货币政策要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
本次会议还指出,要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健全适应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从根源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会议表示,当前要重点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注意推广一些中小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改进中小银行的商业模式。
目前国有大行、股份行纷纷通过银行可转债、二级资本债、优先股、永续债和定向增发等方式补充资本,但是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渠道有限。因此,要想激励中小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需要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目前商业银行收入承压,资本的内生积累相对有限。无论是消化未来可能暴露的资产质量问题,还是应对表内外业务的转型需要,商业银行都需要资本予以支持,因此持续的资本补充必不可少,尤其是中小银行。”兴业研究策略分析师郭益忻称。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对于银行来说,不能一直通过补充资本金的方式来维持自身发展。从长远看,应建立更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更好地控制风险并提升资本集约化发展水平,让同样的资本金可以支撑更多的风险资产。
会议还强调,要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创新融资方式,改善配套政策环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挥好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带动作用,更好满足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与建设规划,推动各类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确保安全高效。
(信息来源:21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