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瑞丰达”)跑路事件发生后,部分私募机构感到新产品备案趋严。
有媒体报道,近日,有私募机构接到监管要求,涉及投资方向为新三板的产品备案被退回。此外,部分量化私募机构表示,量化私募涉及新三板投资的新产品备案也无法通过。
记者向多位私募基金人士求证,他们表示由于其尚未发行投向新三板的私募产品,因此还未遇到产品备案被退回状况。但他们认为,鉴于证监会对瑞丰达立案调查,不排除部分涉及新三板投资的私募产品暂时难以通过备案。
究其原因,市场发现瑞丰达旗下私募产品现身和嘉天健(834274.nq)、邦客乐(837852.nq)、味福记(839054.nq)、友联盛业(872262.nq)、农匠科技(872293.nq)和浩添储能(873834.nq)6只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但瑞丰达上述投资的真实目的,可能是将募资资金投向这些高价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给自己“输送”巨额投资利润。
“针对这类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或将出台针对性的限制新措施,但在此之前,涉及新三板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有可能暂时不予备案,等监管新规出台,这些产品再按照新的监管新规进行备案审核。”一位私募基金负责人向记者指出。
记者多方了解到,瑞丰达跑路事件,也令量化私募基金颇感“压力”——由于瑞丰达对外标榜自己涉足量化多资产策略投资,如今这家机构骤然“跑路”,令量化私募机构预期合规监管力度趋严。
私募新产品备案风波再起
在多位私募业内人士看来,个别私募机构遭遇涉及新三板投资的新产品备案被退回状况,除了瑞丰达跑路事件的“多米诺效应”,还与4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有着一定关系。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覆盖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各环节,有助于规范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运作。
“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出台后,相关部门或加强私募产品的备案审核,一方面督促私募基金增强在资金募资与投资运作方面的合规经营能力,另一方面也能更好保障投资人利益。”上述私募基金负责人表示,尤其在市场猜测瑞丰达将募资基金高价买入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变相“转移侵占”投资人资金(为自己赚取巨额利润)后,这类违规行为肯定是当前相关部门的从严监管“重点”。
在瑞丰达跑路事件发生前,这家私募机构的超高业绩备受市场争议。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瑞丰达旗下产品时瑞一号单位净值达到8.9543元,成立近两年以来的累计收益达到795.43%,受到众多投资者追捧。
记者获悉,多数私募机构认为瑞丰达之所以取得这项“骄人”业绩,很可能是先用自有资金买入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利用新三板挂牌公司流动性较差的特点大幅拉升其股价并操纵股价,变相抬高相关私募产品业绩。
瑞丰达此举的真实意图,是先用“骄人”业绩吸引更多投资者关注,再发行新产品募资更多资金,再将这些资金高价买入这些新三板股票。
在这位私募基金负责人看来,这或许也是部分涉足新三板投资的私募产品备案审核被退回的一大原因,因为相关部门力争避免类似状况再度发生。一旦瑞丰达上述违规行为被“坐实”,不排除相关部门将针对这类违规行为制定新的监管措施。在此之前,相关投向新三板的私募产品需等待新监管政策措施出台,才能完成备案审核。
他向记者透露,针对瑞丰达上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或加大两方面的监管力度,一是完善私募基金产品的净值计算方法。尤其是针对投向新三板的私募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相关部门将考虑新三板部分挂牌企业流动性较低、股价容易大起大落等问题,要求这类私募产品净值计算不能简单参照新三板挂牌公司市场交易价格,而是可能采取更合理的计算方式,比如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市场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设定不同的权重,作为计算相关私募产品净值变化的新方式;二是针对私募基金对部分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股价操纵牟利的违规行为,采取更严格的惩治措施等。
记者了解到,私募产品备案审核正不断趋严。5月15日,市场传出相关部门就私募产品募资环节违规行为约谈了部分私募机构,原因是这类私募机构为了完成产品备案审核,提前联系资金方“夸大”产品募资规模,但这些资金方在产品完成备案并发起成立当天就大幅赎回。
针对这种募资违规现象,相关部门已暂停这些私募机构的新产品备案。
伪量化机构如何从严监管
多位量化私募业内人士直言,瑞丰达跑路事件还引发业界对“伪量化”机构从严监管的议论。
“通常情况下,量化私募机构的同业沟通相当频繁,大家会不定期坐在一起讨论某些新量化策略的业绩波动状况与有效性,但我们几乎从未与瑞丰达投资团队有过沟通,他们也几乎不参与量化私募行业讨论。”一位大型量化私募基金投资总监告诉记者。尽管瑞丰达对外宣称自己涉足量化多资产策略投资,但量化私募行业认为这很可能是一家“伪量化”机构。
他告诉记者,在瑞丰达跑路后,他专门研究了瑞丰达的量化投资策略,发现瑞丰达对外宣称他们涉足主观股票多头、cta(期货管理)策略、量化t0策略、套利策略与港股打新策略。但事实上,国内能涉足上述5大投资策略并取得良好业绩的私募机构屈指可数,且瑞丰达数十亿元的资产规模,难以涵盖如此众多量化策略在实施过程的资金要求。
“尽管不少量化私募基金觉得瑞丰达很可能是一家伪量化机构,但它的跑路风波对量化私募行业发展已构成潜在影响。”这位大型量化私募基金投资总监坦言,他也听说个别量化私募机构的新产品备案审核,被要求额外递交基金杠杆、募资渠道、日均换手率等信息。
在他看来,不排除相关部门以此核查量化私募机构是否属于“伪量化”,比如通过了解日均换手率,相关部门能判断产品发起方的交易频率是否符合量化机构特征;通过了解基金杠杆,相关部门能了解产品发起方是否存在多层嵌套等违规行为,导致投资人资金“去向不明”;通过了解募资渠道,相关部门能了解产品发起方是否已构建合规完善的资金托管体系,避免投资人资金被“挪用”等。
多位量化私募业内人士认为,若要从严打击“伪量化”机构,相关部门不仅需从严审核新产品备案,还需增强对量化私募机构日常经营风险提示,包括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量化私募机构是否存在信息报送异常、投资者定向披露账户开立率低(投资者难以查询产品具体运作信息)、存在逾期未清算产品、实缴资本低等异常状况,作为市场评判私募机构是否存在“伪量化”特点的重要依据。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认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瑞丰达旗下相关私募产品存在重仓投资低流动性、高风险产品等异常交易行为,可能还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违规交易。相关托管机构是否尽责,同样值得高度关注。
他认为,去年12月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服务机构的监管要求,目前这项监管政策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建议尽早出台。
来源:21经济网